業務咨詢熱線:
0371-66782878
郵件: wellking001@wellking-china.com
電話:0371-66782878
傳真:0371-66782525
地址: 河南省鄭州市經開區第八大街報國大廈604室
《山西省保健食品化妝品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衛群科技? ??時間:2017-05-31 11:15????作者:衛群科技編輯 ????瀏覽:
次
摘要: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西省保健食品化妝品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晉食藥監辦保化〔2017〕109號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化...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西省保健食品化妝品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晉食藥監辦保化〔2017〕109號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國家總局有關要求,省局制定了《山西省保健食品化妝品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保健食品化妝品信息化追溯體系
試點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國家總局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堅持企業自建、政府指導的總體工作思路,指導生產經營企業在實現紙質記錄可追溯的基礎上,利用二維碼等現代化手段建立“原輔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監控、產品出廠檢驗和銷售去向管理”為主要內容的購、產、銷、存四個環節的信息化追溯體系,切實落實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在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能夠及時召回產品、查詢原因。
二、職責分工
省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省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工作;制定全省保健食品化妝品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指南。
市局負責本轄區內組織、協調、指導試點企業開展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制定本轄區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的實施細則;選取試點生產企業和重點經營企業(批發、連鎖總部和直銷公司,以及有條件的示范店);對試點企業信息化追溯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爭取財政支持,建立和完善市級信息化監管平臺建設。
縣局負責本轄區內其他試點經營企業的信息化追溯試點工作建設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對試點經營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三、試點內容
(一)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應以產品為主線,在質量管理體系下建立和完善產品追溯制度,真實、準確、科學、系統地記錄原輔料采購、生產控制、物料檢驗、產品購進、銷售過程等產品生產經營信息。各項生產經營記錄在能夠實現紙質可追溯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完善采購、生產、流通各個環節信息化追溯體系,采用二維碼等現代化手段實現產品追溯要求。提高企業質量工作效率,實現有效質量管理。
(二)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原輔料購進、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等數據信息應上傳至省局信息化監管平臺,經營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購、銷、存數據信息應上傳至各市、縣信息化監管平臺。
(三)出現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問題,監管部門可及時高效的查找到企業、產品、批次等具體信息及問題產品在轄區的定位分布,做到準確應對。并追溯產品的生產過程信息、關鍵控制點及操作人員信息、產品的出廠檢驗信息、物料供應商資質信息、物料購進檢驗信息等關鍵信息,對問題產品做到快速定位,減少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消費者通過掃描產品二維碼等,可以了解產品的原料、生產、檢驗、經營過程等信息,初步辨識產品真偽,增強公眾參與度和企業認知度。
三、實施步驟
按照“試點先行、分類指導、梯度推進”的原則,以三年時間為試點建設周期。
(一)試點工作啟動階段(2017年)。指導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企業、重點經營企業在質量管理體系下建立和完善產品追溯制度,采用紙質記錄實現可追溯;并在此基礎上,每個地市選擇1~2家生產企業(無生產企業的地市選擇重點經營企業)開展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試點。
(二)試點全面展開階段(2018年)。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企業實現重點品種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全覆蓋;每個地市選擇10家重點經營企業開展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指導零售企業采用紙質記錄實現可追溯。
(三)試點全面推進階段(2019年)。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企業實現在產品種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全覆蓋;30%重點經營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體系;繼續深化、完善零售企業紙質化追溯體系建設,并在此基礎上,每市選取30家零售企業開展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領導組,學習借鑒相關行業的成功經驗,深入調查研究,結合實際,制訂試點工作具體實施細則,細化工作職責,明確責任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試點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下,建立和完善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和責任機制;要抓好試點企業的檢查,定期評估試點工作成效。
(三)確定試點企業。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以根據轄區內保健食品、化妝品企業分布情況,產品安全風險、企業規模或管理能力等情況,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生產經營企業,分步分批實施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積極穩妥推進。
(四)營造輿論氛圍。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各種載體,積極宣傳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目的、意義、措施和效果。通過典型案例剖析,讓廣大生產經營企業充分認識到作為產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和義務。宣傳先進典型,提升消費者對可追溯企業的認知度,擴大品牌效應。
(五)及時總結工作。2017年6月30日前報送信息化追溯體系試點建設實施細則,7月31日前報送本年度試點企業名單。2018年、2019年3月31日前分別報送年度試點企業名單;每年6月30日前報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每年10月31日前報送年度試點工作總結。
